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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楼市新政!跨城区购房,可认定为首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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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雅小居

2024-8-12 17:31
按照此前的政策,对于有一套未还清贷款的居民家庭,在成都主城区再次购房时,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。而执行新政策后,不再全市范围查房,只要购房所在区(市)县无住房的,都执行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。

例:王女士一家在锦江区已购一套房,目前尚未还清贷款,但想在高新南区置换一套,她后续购房便可认定为首套房。

从“必须出售”到“只需挂牌”。

过去,将现有未还清贷款的房屋挂牌,在尚未出售、办理过户的情况下,再次购房按照二套房认定。而现在,只要在取得房源核验码后进行挂牌,在查询房屋套数时都将扣减该套房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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